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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我第一次觉得男人有皱纹也不难看。
我们带来的是晋代的狩猎图,画面上原本鲜艳的红鹿和白虎都已经发霉变黑。
江蹙眉沉思片刻,先用水小心地洒湿画幅,接着竟然在霉变的部分浇上酒精,迅速地点根火柴,一团火焰突然燃烧起来,看得我和爸爸目瞪口呆。
他从容不迫地喷上一口清水,火团骤然熄灭,画面霉迹也逐渐消减,反复数次后,污霉清洗殆尽,古画丝毫无损。
狩猎图画芯残损程度非常严重,很多地方是需要接笔的,比如鹿尾断裂,得不着痕迹地补上。
这需要极高的画功,必须与原作协调,否则会被当成赝品。
江说:“还需要十来天时间补色,到时候再过来取吧。”
后来我瞒着爸爸,每天下午放学就跑到江家玩,理由当然是我喜欢他的小豹子,他管它叫小默。
江让我很想亲近,我不知道这不是传说中的爱情,但一个女孩在十六岁时,是会把什么都往爱情上想的,而且一个女孩在十六岁时,是会仗着年龄小,把所谓矜持抛至脑后的。
我不是扭捏的姑娘,还死不要脸,磨着他给我讲故事,他有时讲,有时忙,就让我到书架上找书看。
在班里我也被人追过,他们的方法一般是给我带早餐,或者帮我抄笔记,要不然就是在考场上给我传纸条。
这些招数我都没法拿来追江,当时我挺愚昧,想来想去只有给他写情书,抄好多诗句赞美他,我认为他是古典的男子,只有古诗配他才相宜。
但我的字很丑,写了半张纸就很沮丧,所以都窝囊地揉成一团,一封也没寄出去。
我满脑袋就想着怎么向他表白,又认为得培养感情基础再说,不然他张口就回绝,我岂非羞愧难当。
表白不成,我就暗暗地占他便宜,比方说让他手把手地教我写毛笔字。
如果练好了,我就写封感谢信,用一千字讴歌他,末尾只写十四个字:取次花丛懒回顾,半缘修道半缘君。
这是我最喜欢的诗歌,我想告诉他,虽然我的桃花运很旺,但我学书法一半是想练字,一半是想追你。
小默居然爱吃麦芽糖,每回我都会买一点儿和它分享,江就看着我们笑,他常对我笑,我喜欢他的笑,这让我无比明白自己正青春年少,心安理得地接受着慈爱和温柔。
他出身世家,藏书丰富,史书,县志和武侠小说应有尽有,最多的是哲学书籍,江说过,看不大懂,所以需要花时间看。
我坐在一旁看书时,他就在长条桌前为狩猎图接笔,小默蜷缩在春困里望着它的糖,我则把脸藏在书页里,偷看江一眼,又一眼。
他并不想引诱我,我知道,但他站在那里的姿势,和他整个人,于我,本身就是引诱,令我心生妄念,想……想和他一夜欢好,尽管我不大知道那究竟是怎样一回事。
他和我所熟悉的男生们都不同,他们像小溪,清澈到底,而他是海,引人沉堕。
他独居在古朴的院落,生活清简,近乎僧人般的作息,不像当世人。
他爱笑,但他看上去真寂寞,我越来越好奇,想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怎样的故事,少年时代的他,会是怎样的模样,会不会遇见过素净洁白的女孩子,同她在好风好水的午后携手前行。
他那时候,也是个爱笑的人吗?
我趴在窗口望着外面,三月的雨水落着,庭院空寂,大片藤蔓吐出新绿,江走过来,看了一会儿,自言自语:“等枝叶发齐,就可以搭一只秋千。”
等枝叶发齐,搭一只秋千,女孩子来嬉戏。
我接不上话,信手将手中的线装书翻过一页,只看到一句:“小楼一夜听春雨。”
突然就觉得很温暖,窗外的春雨落着,一滴一滴地打在青瓦上,再一滴一滴地落到地面上,绵延无期,不可断绝。
身边的男子穿墨绿色薄毛衣,头发深黑,我舔了舔嘴唇,埋下头继续看书,他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,有个春雨绵绵的下午,我很想亲一亲他。
一切搞不到手的美,都是用来调戏的,否则很吃亏,但面对他,我望而却步,我胆怯了,混沌的意识里有个疑问异常清晰,阿裴,你怕了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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